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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令秀:解读《民法典》的“道”与“术”

李令秀老师李令秀 注册讲师 166查看

课程概要

培训时长 : 1天

课程价格 : 扫码添加微信咨询

课程分类 : 法律法规

课程编号 : 15074

面议联系老师

适用对象

保险、银行及金融从业人员、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合规及风控人员、企业全员法律培训

课程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 2020 年 5 月 28 日正式通过,将于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

民法典总计 1260 条,其中新修订条款约 600 条左右,新确定的法律规则

300 条左右。如此大容量的法律,在新中国的立法史上是空前的。用一部法律取代之前的九部法律,其内容的宽度也是史无前例的。

民法典的一些新规则,相较于以往的法律,做出了颠覆性的规定。这些规定, 对银行、保险等金融行业的具体业务将产生直接的冲击。

如何理解这些新的规定和规则,调整业务规程和理念,在新法的背景下,最大限度地防范和化解风险,是摆在广大金融从业者面前的棘手工作。

本讲座在全面介绍民法典新规则和每一编基本规定的基础上,提示相关从业人员展开思考,通过课堂讨论等形式,提出一些新的思路和视界,以资借鉴。课程收益:

深入理解民法典的关键条款;

比较识别新旧规定的异同;

指明操作上的风险点;

学到具体业务的法律操作技巧。

课程风格:

▲聚焦实战:从问题出发,以简短的案例为蓝本,用法律原理进行精准分析;

▲观点鲜明:厘清法律风险的界限,指向具体操作方法;

▲落地为王:风险防范措施着重落地,学完即可使用。

课程时间:0.5 或 1 天,6 小时/天

课程对象:保险、银行及金融从业人员、财务及资产管理人员、合规及风控人员、企业全员法律培训

课程大纲

前言     民法典的立法历程、颁布意义与结构
 

第一编       总则

1.民事主体

——新的分类标准与法律责任形式

2、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问题

——新婚配偶的继承权

4、监护制度的新规定

——突发事件等紧急情况下的生活照料

5、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

——活不见人、死不见尸,怎么办?

6.法人人格否认——“揭开公司面纱”

——股东与公司的连带责任

8.代理制度及其隐含的风险

——离职的员工还能代表公司签合同吗?

9、.时效制度

——诉讼时效的不适用

第二编       物权

物权体系的建构

——物权的结构

居住权

——居住权概念及用途

 

.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小区共有部分的收益

相邻关系

——专有权的限制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续期问题

——出让金与房产税的纠结

7、房产抵押能否卖

——小李新民法典时代卖房

8、抵押权与租赁权的关系  

——房子被拍卖,承租者家在何方

 

第三编       合同

电子合同的履行

——交付规则的变化

格式条款的完善

——一厢情愿与风险防范

预约合同及其责任

——意向书、预约与本约

债的保全

——代位权与撤销权

债权转让与债务转移制度

——两者的区别及应用

新增加的典型合同

——保证、保理、物业服务、合伙

“情势变更”又回来了

违约方的解除权

——拍卖自己的房产为哪桩?

12.借款利率与高利贷

——政策的变迁

第四编       人格权

人格权的专属性

——不得放弃、转让、继承

死者人格利益的保护

——大嘴宋祖德与著名导演谢晋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救济方式

——诉前禁令

4、性骚扰行为的规制

——单位及学校的责任

5、隐私权保护

——速度与激情的背后应该还有个东西!

6、个人信息保护规则

——徐玉玉学费被骗案

第五编       婚姻家庭

1、严重疾病的婚前告知义务与撤销婚姻

2、离婚冷静期制度

3、恶意拖延与离婚的法定情形

4、夫妻日常家事代理权

5、夫妻债务的“共债共签”

6、夫妻共同财产的新内涵

7、协议离婚的形式要件

8、婚姻存续期间分割财产的两种情形

9、亲子关系的确认与否认

10、抚养费请求权

11、不满两周岁子女由母亲直接抚养原则

12、挥霍共同财产一方的少分或不分

13、.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

第六编       继承

死亡时间的推定

——同一事件死亡的继承关系

对继承人的宽恕制度

——悔改的机会与继承权

代位继承范围的扩大

——侄外甥男女与叔伯姑舅姨

继承顺序与传统的冲突

——法律的工具与个人的选择适用

遗嘱的新形式

——打印遗嘱、录像遗嘱

遗嘱效力的新规则


 

——“公证遗嘱”有点失落

遗产管理人

——请来的被告与制度的缺失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特定物的精神损害赔偿

——祖先的画像被扔弃

侵害知识产权的惩罚性赔偿

委托监护的侵权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

——宾馆杀人案

6.产品侵权责任

——生产者召回制度

自甘风险规则

——足球运动与登山

自助行为规则

——想吃霸王餐吗?

10、高空抛物、坠落物侵权责任

结束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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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讲: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及租金一、房屋租赁合同效力1、出租没有房产证和违章建筑的房屋租赁合同效力如何?2、是否备案对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3、一房数租对租赁合同效力如何?4、涉案房屋用途改变的纠纷中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5、出租人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6、房屋租赁合同未到期,出租人未经允许转租的效力如何?7、已经出租的房屋被查封,原租赁合同是否有效?8、未经共有人同意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二、租金纠纷1、情势变更是否可调整租金?2、出租方不尽维修义务,承租方是否可拒付租金?3、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租金如何认定?4、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超出的租金是否归出租人所有?5、拒付租金有正当理由的认定标准6、承租人延期缴纳租金或不支付租金,出租人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7、承租人拒付租金或延付租金的诉讼时效 第二讲、商铺租赁与转租纠纷一、商铺转租纠纷1、商铺租赁关系解除是添附物权的归属权的认定2、承租商铺拆迁时承租人受偿权如何处理?3、商铺优先租赁权如何认定?4、承租人恶意添附的装饰物如何处理?5、对于出租人同意的已经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租赁期满后是否要求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二、转租纠纷1、理解转租的法律后果?2、转租中次承租人的权利3、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行使撤销权的期限如何确定?4、承租人未经转租的,其向次承租人收取的租金是否构成不当得利?第三讲、买卖不破租赁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一、买卖不破租赁的法律适用1、租赁期间租赁物发生所有权变动,租赁效力如何?2、房屋出租前设定抵押,因抵押权发生所有权的变动,是否适用“所有权变动不破租赁”的原则?3、买卖不破租赁在破产财产的处理适用4、买卖不破租赁适用的客体范畴二、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1、房屋承租人存在违约行为,主张优先购买权是否能得到支持?2、转租情形下的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购买权?3、出租人出卖租赁物时通知承租人的合理期限如何确定?4、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又改变价格等条件,是否应再次通知承租人?5、通过拍卖方式出卖租赁房屋的,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权?6、出卖人以折价、变卖方式出卖出租房屋,承租人是否享有优先权?第四讲、《民法典》下抵押权与租赁权冲突纠纷 一、租赁权与抵押权纠纷1、《民法典》创设居住权2、居住权是否影响房屋的租赁?3、租赁权在先,抵押在后,《民法典》如何规定?4、抵押权在先,租赁在后,《民法典》如何规定?5、抵押权实现方法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发生冲突,如何协调?6、出租人故意隐瞒定约前出租房屋已被抵押的事实,应如何承担责任?二、房屋租赁权的招投标1、房屋租赁权能否通过招投标?2、招投标应该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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